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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憲法,各自表述 (姚立明教授) |
近十幾年來,中華民國憲法早已被改的面目全非,但從來沒有像這次修憲讓人如此困惑。台灣政黨藍綠兩大陣營,只要涉及領土、主權或公投等問題,其修憲立場,從未一致過。但此次修憲,居然國民黨與民進黨都表示支持,原來屬同一陣營的政黨,反而分道揚鑣。
先說親民和台聯兩黨,在統獨立場上,他們一向分處兩極,相互敵視。親民黨一向主張修憲,反對制憲;台聯則堅決要求制憲,反對修憲。但兩黨這次立場居然一致,親民黨痛罵阿扁假藉修憲之名行制憲之實,台聯則指責阿扁只搞修憲不去制憲。
再說同屬藍營的新黨和國民黨,去年底立委選舉以後,兩黨幾乎處於合併的親密狀態。可是此次國民黨宣稱,「中華民國」國家定位沒變,所以贊成修憲;新黨卻刊登廣告表明「真正捍衛中華民國」的人,應該堅決反對修憲。
有人以為這只是一時的選舉招式,為了選票,即使意識型態相近似的政黨,也必須攻擊友黨以示區分。但是仔細觀察國、民兩大政黨贊成修憲的理由,更使人大惑不解。
民進黨告訴選民:「公投入憲」使未來台灣現狀的改變需要兩千三百萬人同意,表示「法理台獨」獲得憲法保障。國民黨卻宣稱:「公投入憲」可以使「一個中國原則」得以確立,徹底斷了「法理台獨」之路。
同一修憲條文,竟然也「各自表述」!?
國、民兩黨各自表述的條文是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五項。該項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數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依民進黨的解釋,中華民國主權已經獨立,其領土限於「台、澎、金、馬」地區,如果要改變「台獨」現狀,依上述修憲之規定,必須得到兩千三百萬人過半數同意,所以該條文是「法理台獨」的憲法化。
但國民黨的解釋相反,他們認為該條文雖然前面只寫「中華民國」四字,但後面接著明文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可見中華民國領土不止於「自由地區」,還包含「非自由地區」。換言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不限於「台、澎、金、馬」地區,還包含大陸地區,所以是「一個中國原則」得到確認。
同一部憲法,同一個條文,藍綠兩陣營在開票後作了以上「各自表述」。從負面看,神聖的憲法居然也可以自由心証任意解讀,如此下去,憲法將不再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最高規範」,而是「被政治人物玩弄的法律工具」。
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台灣最嚴重的「統獨問題」,居然可以在「一部憲法」的「各自表述」下,使兩大政黨不再作意識形態之爭,反而攜手合作完成「國會改革」等重要修憲任務。同樣的智慧,如果用在兩岸問題上,民進黨和共產黨對「一個中國」截然不同的立場,或許有一天也可以「各自表述」,為兩岸人民的和平相處共創未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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