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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十八日,「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在竹北成立揭示典禮,陳總統也蒞臨主持。經建會對未來園區內的軟硬體規劃,雖有外界種種質疑,但似乎早已定調。因此,如果政府的決策沒有變,四、五年後,生技園區內會有一個大小像足球場那麼大,單是儀器(質子加速機)就耗資二十億以上,至少需要二、三十位放射物理師、放射生物學家、放射劑量技術人員、放射安全人員、護理師等專技人員去做操作及維修工作的「質子治癌中心」。依政府的構想,「有了這個國際級質子治癌中心,設備亞洲首屆一指,將成為未來東南亞華人慕訪的醫學院所。」
二十年前,我的一位醫界大老級的老師邀我去他的豪華別墅,他看我一臉羨慕之色,對我說:「老弟,世界上有兩樣東西,沒有的時候很想要,真的有了卻很麻煩,一個是細姨,另一個就是別墅。」我覺得「質子治癌中心」就是未來國內癌症治療的「別墅」。
質子治療的特性是它可穿透身體到達深部腫瘤處,再放出能量殺死腫瘤,在進行路徑及治療區週邊正常組織的放射傷害(副作用)較少。國內關於設置質子治癌中心的定調,源於一九九五年,行政院國科會以專題研究計劃方式召集了十九位專家,九六年十一月發表評估報告:主要結論包括(一)質子放射治療在癌症治療上具重要價值(二)應用政府出資委託公立醫學中心或大學附設醫院處理(三)營運及財務由政府與所在院校分攤負責(四)初期運作應以基礎及臨床研究並重(五)治療費用應採取部分負擔制度,全民健保五○至八○%,病患自付二○至五○%。
這個報告,確是很中規中矩,面面俱到的,問題是這已是一九九六年的報告。到了二○○二年,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自由時報2002.04.09及04.27)就指出,隨著數位技術的進步,以及使用三度空間隨形治療計劃及強度調控放射治療技術(IMRT)成熟後,目前放射治療的效果早已大為改善,質子治療的優勢已不復存在。質子治療雖然可以治療多種癌症,但以目前的科學證據看來,只有視網膜黑色素瘤及顱底脊索瘤,質子治療的效果絕對優於光子治療而成為標準療法,其餘包括前列腺癌、鼻咽癌等,傳統光子治療的效果都不遜於質子治療,而成本和費用,可以相差十至二十倍。
讓我們沙盤推演如下:政府如果如期在二○○八年蓋好質子治癌中心的硬體設備,首先面臨的,是台灣的醫學物理或放射物理人才不足,而且質子治癌所需人才更為高級,世界寥寥可數,目前台灣也看不出有相關人才之培訓計劃,如果二○○八年儀器安裝後,能否找到足夠且適任的人來操作此高深物理的質子治療機器,是個問題。接著是病人數目的問題,機器一旦開始運轉,最好是病人能源源不絕,我們來分析一下可行性。
「擁質派」的理論是,若質子加速器國家級治癌中心成立,勢必衝擊整個癌症病患就醫意向。但若以一名病患因遠赴國外進行質子治療而被層層剝削的轉介金一百萬元左右的台幣計算,每年約二萬人次之病患(每年國內癌症初診罹患人數約二萬五千人),則需花費二百億元之多,事實上大部分癌症患者是弱勢族群,根本花不起那一百萬元之費用。相反地,僅二千位癌症患者轉介至國外做質子治療,其國民耗費便足可購置一組國家級質子治療機。(自由時報2002.04.25,原子能科技基金會)
「反質派」則認為絕對需要質子治療的視網膜黑色素瘤病人及顱底脊索瘤病人,都是罕見病症,以發生率而言,一年全台不超過五人。以目前第一線接觸到病人的臨床醫師而言,以我初步的調查,二○○○年以後,台大醫院及和信醫院的眾多腫瘤病人中,實際有出國去接受質子治療的病人,不超過五位;即使是主治醫師認為有此需要者,每年絕不超過十位,換句話說,絕非原子能科技基金會所估計的二○○○人。我建議政府向「中華民國癌症醫學會」及「中華民國放射治療醫學會」的專科醫師做問卷調查,就能得到正確的評估。
所以一旦機器開機,醫院就開始有每天必須準備三十名左右病人的壓力,否則就要大虧其本,變成不折不扣的錢坑。而且除了開辦的工地成本、儀器成本、人力成本外,每年均需有維護成本,不知伊於胡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將來為了應付這些壓力,醫院只好將不需要做質療的病人送去做質療。
有人認為應該以質子治療代替光子治療來進行一般腫瘤的放射治療,但是醫學研究的結果,質子治癌的效果與三度空間隨形治療計畫及強度調控光子放射治療大約差不多,例如,以前列腺癌來說,美國哈佛和法國做過隨機試驗,結果未能發現質子治療優於一般的光子治療,而兩邊的花費差距在十倍以上,因此,在成本效益上,不值得去成立質子中心;而如果單單為了有效治療視網膜黑色素瘤及顱底脊索瘤等罕見病例,花大錢去設立質子治癌中心,這理由不切實際。因此,我認為質子治癌中心不但沒有需要,反而在開銷上是個無底洞。
「擁質派」(自由時報2002.04.20)又說,自一九五四年第一位病人起算,到二○○二年一月,全世界十一個先進國家有質子治設備,美國四部(但目前美國政府只支持哈佛大學一部設備,以作為學術及治療研究用)、日本五部、德國及俄羅斯各兩部、其他加拿大、法國、瑞典、瑞士、南非、英國、比利時各一部(言下之意,台灣也需要一部,以擠身先進國家之林?)全世界「已」有三○八三七人接受了質子治療。
我的看法是:經過五○年,全世界「只有」十一個國家有此設備,「才」三萬多人接受治療(注意:應大部份為研究型病人),反而證實了質子治癌因為無法取代傳統光子治療,所以未能在世界各國普遍化;也證明台灣每年有二千患者的估計是超級「膨風」。在國際級癌症會議中,我們極少看到質子治療之專題系列報告。這些數字在在顯示質子治癌只能是「別墅」,不是住宅。「別墅」當然不是一無所用,當然令人羨慕,人家鴻海郭台銘不但擁有別墅,而且還是捷克古堡。我們常說「有為者亦若是」,但我們有這個閒錢與能力嗎?目前台灣的醫學物理人才不足,水準參差不齊,再加上健保給付偏低,有些醫院直線加速放射治療的品質及劑量技術都尚待改進,因此如果把質子中心比喻為別墅,我們每天居住的屋子或公寓,還缺水漏電呢!而且如果覺得麻煩,別墅可以轉售,質子加速器只能像核能發電廠一樣,關閉了事。最重要的,希望我們的醫療採購決策,是為了針對解決國內問題,而不是為了「讓東南亞華人慕訪」。至於有了「質子治癌中心」能讓多少東南亞病人來台治癌,那更是個大大的問號。
我們實在不願意再使用「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那樣的字眼。政府的決策,必須考慮到時空變遷所造成的價值改變。據我所知,九六年撰寫評估報告的主持人,如今對質子治癌中心的成立也不表贊同,希望政府當局能夠懸崖勒馬,就此事重新評估。
(本文發表於二○○四年八月份「財訊決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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