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紅黨 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捐款專戶
捐款方式
銀行
: 第一銀行 (007)
戶名
: 紅黨政治獻金專戶
帳號
: 164-10-070900
現金
:可直接交至紅黨黨部,黨部工作人員收取後會開立收據給您,但現金捐款依法每次不得超過
新台幣10萬元
。
支票
:可以郵寄或直接交至紅黨黨部,黨部工作人員會於兌現後開立收據給您。
匯款
:可經由郵局、銀行將捐款匯至紅黨政治獻金專戶,匯款時請留下您的「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以便黨部工作人員開立收據。
ATM轉帳
:轉帳後請將「轉帳收據」、「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傳真至(02) 3365-2401,以便黨部工作人員開立收據。
捐款人
匿名捐款?
個人
:只要年滿20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含雙重國籍)的人,不論在國內是否有住居所,依法都可以捐款。
營利事業
:除有以下之情事之一者外,依法都可以捐款:
(1) 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20%之
民營企業。
(2) 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
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3)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4) 外國、大陸、港澳地區之營利事業,
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或法人、
大陸地區人民或法人、港澳地區人民
或法人之營利事業。
(5) 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
(6) 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
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人民團體
:除財團法人、宗教團體(指寺院、宮廟、教會、宗教社會團體、宗教基金會)、其他政黨外,依法都可以捐款。
您可以匿名捐款,而且不限次數,但依法每次每筆不得超過新台幣1萬元,超過1萬元時,整筆捐款都必須交監察院繳庫。
捐款總額之上限
捐贈者
對 同一政黨
之 捐款上限
對 不同政黨
之 捐款上限
個人
每年30萬元
每年60萬元
營利事業
每年300萬元
每年600萬元
人民團體
每年200萬元
每年400萬元
超過上限之捐款,必須交監察院繳庫。
捐款在稅法上的優惠
政治獻金法 相關聯結
個人: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20萬。
營利事業: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其可減除金額不得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
認識政治獻金及設立專戶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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